离退休处-2019

吉林大学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8    [    动态浏览次数: 次    |    发布人:    ]

为了切实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管理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我校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共同负责”的原则进行,逐步构建和完善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体制

全校离退休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对涉及全校性的离退休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委是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校的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宏观指导、协调各学院(中层单位)开展离退休工作;各学院(中层单位)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中层单位)离退休工作,由本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组织人事关系由学校统一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校内各学院(中层单位)的离退休工作,共同把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3.负责离退休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接待和处理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

4.落实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待遇。负责协调解决落实离退休职工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项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用车安排、厅级以上干部体检、医保、护理费申报等项工作。

5.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参观旅游,指导和协助各老年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把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建成“老年之家”。

6.办好老年大学。不断改善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宣传,提高教学质量,以满足离退休老同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7.引导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关心支持关工委、老科协开展工作。为老同志发挥作用疏通渠道、提供信息、创造条件,组织老同志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

8.做好年底为老同志送温暖活动,尤其是对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进行家访、探视和慰问工作。

9.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专、兼职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0.编制离退休职工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并做好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11.配合离退休职工原单位协助遗属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丧葬处理事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工作。

各校区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在完成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协调、配合所在校区各学院(中层单位)共同做好本校区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各学院(中层单位)离退休工作职责

1.重视、关心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副院长担任,工作人员由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等相关人员兼任。

2.政治上关心、尊重离退休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本单位重要情况,邀请老同志参加本单位的重大活动。

3.生活上照顾、关心离退休职工,同他们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患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要及时探望、慰问,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职工,要尽力提供帮助,重要节日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

4.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办理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生活待遇的相关手续。如:医疗保健、生活补贴、独生子女费发放等工作。

5.注意发挥离退休职工的政治优势和业务专长,积极支持他们继续发挥作用。重视支持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6.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丧葬处理事宜。

7.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离退休工作。

四、实施步骤

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因此,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在各学院、中心、所等业务单位实行,然后逐步推开。除机关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委所属各单位外,其他单位均属第一批实行单位。

五、经费支持

(一)学校每年按人数为离退休职工原单位下拨一定经费作为离退休职工公用活动经费(单独建卡),按人均60/年的标准拨给各单位统一掌握使用;离退休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单位按30人的标准下拨。

(二)学校允许各学院(中层单位)从本单位发展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离退休经费使用。

六、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划分和归属问题

(一)凡是涉及院系整合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随专业整合归并到新调整的单位。

(二)对于无法确定的人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确定。

七、本实施方案自20127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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