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和离退休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离退休党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负责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宣传、贯彻、落实部门。多年来,一直秉承“以人为本,依法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团结凝聚全校离退休系统工作人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实现世界知名、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和推进学校和谐、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学校对离退休教职工实行校、院两级服务管理模式。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共同负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正逐步形成学校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离退休职工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5月26日,我校有离退休职工11146人(前卫校区2520名;南岭校区2119人;新民校区1127人;朝阳校区1620人;南湖校区646人;和平校区335人;兴城基地49人;四家临床医院2730人)。
大学直接管理的8416名离退休职工中离休职工177人,退休职工7097人,大集体职工1142人。
离退休党委现有中共党员3118人,有离退休党支部90个。
学校在6个校区设有规模条件各不相同的离退休职工活动室13处,总面积近6000平方米。
二、离退休系统基本构成
目前,我校对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作为全校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的专职离退休机构,在学校层面设有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部门关于离退休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对各校区离退休工作实行统一指导、督促和检查;离退休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离退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并对各校区离退休党务工作实行统一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在各校区综合办层面设有6个离退休办公室和校区离退休党委,由于校区离退休办在行政关系上隶属校区综合办,离退休工作处对校区离退休办工作进行指导;但在党的组织关系上,校区离退休党委属于学校离退休党委的下级组织,离退休党委对校区离退休党委具有领导职能。校区离退休办和离退休党委直接负责各校区离退休职工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各学院层面,各单位按照学校两级管理规定,负责本单位离退休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全校离退休系统现有专职工作人员61人,其中,离退休工作处和离退休党委有11人、老年大学2人、老干部车队有4人;前卫校区12人;南岭校区7人;新民校区6人;朝阳校区8人;南湖校区5人;和平校区6人。在这61人中,管理干部41人,工勤人员20人。(说明:校区工作人员人事行政关系在校区综合办,党组织关系在离退休党委。
三、离退休工作管理服务模式
我校离退休管理服务采取多层次管理服务模式:
1.学校设有离退休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涉及全校离退休工作全局性的问题。
2.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计划制定、指导、检查和落实。主要代表学校接受教育部、吉林省委离退休干部局的业务指导;具体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校区离退办及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全校性的文体活动;负责各校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室)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3.校区离退休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校区所属离退休职工日常活动开展、福利发放、走访慰问和支部活动组织等工作。校区离退办的行政管理工作归属各校区综合办公室领导,党建工作归校离退休党委领导。
4.二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日常联系、活动开展、走访慰问等相关事宜。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