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处-2019

吉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2-18    [    动态浏览次数: 次    |    发布人: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对各校区离退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督促、检查各校区办公室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协调、配合各学院(中层单位)开展离退休工作。

四、不断加强离退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做好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接待和处理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

六、调查研究离退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学校反映离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七、组织老同志参加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开展适合离退休职工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及健康疗养、参观等有益活动。

八、加强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功能,更好的为老同志服务;有计划地争取新建扩建老同志活动场所。

九、办好老年大学,不断改善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满足老同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十、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同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关心、支持“老科协”、关工委开展工作,为老同志发挥作用疏通渠道、提供信息、创造条件。

十一、有计划地组织、做好为老同志送温暖活动。深入校区对部分老同志,尤其是对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进行家访、探视和节日慰问。

十二、协助各学院(中层单位)做好副厅级、正高职以上人员的丧事处理和善后工作。

十三、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体检和医保工作。

十四、不断完善离退休职工信息库;做好年终统计报表和文件归档工作。

十五、编制离退休职工各项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做好按校区划拨、管理、监督、使用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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