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更好的为离退休职工服务,特制定离退休系统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各校区离退办凡是涉及干部晋升、工作人员调出调入,事先必须向离退休处、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待处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与有关部门协调实施。
2、凡是举办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如老同志集体祝寿、新春茶话会、老科协换届、组织老同志外出开展活动、重要的座谈会等)事先要向离退休处、党委汇报,以便离退休处、党委统筹考虑,派人参加。
3、各校区抗日干部、博士生导师、教授、正处级以上干部或有重要影响的老同志去世,各离退办要及时向分管校区的处领导报告。
4、各校区抗日干部、老校领导有重大疾病住院要及时向分管校区的处领导通报。
5、其他重要事项也要及时和离退休处、离退休党委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