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离休干部多数已进入“双高期(即高龄、高发病期)”。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上的指示精神,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使老同志能够安度晚年,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范围
全校离休干部、退休厅局级干部,重点是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抗日干部、特困老干部。
二、联系内容
1.了解老干部的思想情况,了解他们对学校工作或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了解老干部的家庭生活状况、老干部本人的身体情况。
3.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的形式及办法
1.每位厅局级干部、抗日干部、特困老干部都要确定一个联系人。
2.联系人对所联系的一般对象每学期至少联系两次;对重点照顾对象(高龄孤寡、重病老干部)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可以采取走访、打电话等形式。对每次联系的情况,要有记录,对需要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准确、及时地反映给负责离休工作的秘书或主管领导。如果了解的情况比较重大,要及时向离退休处主管处长或处长汇报。
3.离退休处每学期要对各校区离退休办联系老干部工作情况做一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