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处-2019

离退休工作处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8-07    [    动态浏览次数: 次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2012年是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30周年,是离退休工作的重要年份。离退休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和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干精神为保证,不断推进离退休工作观念、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重在服务的工作理念,锐意改革、拼搏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争取顺利完成全校离退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在2012年上半年把已经修改完善的《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管理规定》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根据审定后的《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管理规定》修改完善《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筹备召开离退休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离退休职工两级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学校发展的离退休工作管理体制机制。

二、做好对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管理体制改革后,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培育宣传二级单位先进典型事迹,在全校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健康发展。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老同志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是做好新出台的各种文件的落实工作保证离退休队伍的稳定。组织好厅局级老干部一年一度的体检和全校离退休职工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工作。协助后勤、财务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年度采暖费的发放工作。

四、积极探索“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的有机结合,为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积极支持和协助老科协组织召开吉林大学老科技工作者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举办“老有所为”成果展,表彰一批“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组织和引导各校区老科协分会更好的开展工作,争取新的突破。

五、筹备召开东北地区高校离退休工作研究会第五届年会。根据上届年会决定,东北地区高校离退休工作研究会第五届年会2012年将在我校召开,召开时间拟定8月中下旬,全力做好这次会议的筹办工作。

六、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活动室达标评比工作,推进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效能。继续加强各老年群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举办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各老年群团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活动和赛事,重点抓好参加吉林省第四届老年趣味运动会工作,为学校争光。

七、突出抓好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保证老同志安度晚年。

一是做好离休干部“双高期“的管理服务工作。随着离休干部整体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离休干部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因此,要对他们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难题。二是解决好高龄孤寡、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研究制定《吉林大学关于对孤寡、空巢老人管理服务办法》。三是做好医保工作。按时做好跨年度医药费的报销工作;为异地就医和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同志办理好相关手续;为2012年新退休人员办理独生子女奖励费。

八、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离退休工作队伍。举办一期工作人员培训班,重点对兼职工作人员进行党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的培训,为实行离退休职工两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组织开展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理论研讨活动,拟在下半年召开第四次离退休工作研讨会,总结30年来离退休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我校离退休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九、进一步办好老年大学。继续搞好招生宣传,扩大招生规模,总结办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抓好老年大学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为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十、不断完善离退休信息库、规章制度、离退休网页建设,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科学与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离退休信息库,保证各种信息的完整与准确,为落实老同志享受的各项待遇提供保证;修改完善适应“两级管理”的离退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印刷成册;加强离退休处网页的维护、使用和管理,办好《离退休工作》通讯,使其充分发挥宣传我校离退休工作的窗口作用。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吉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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