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处-2019

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18    [    动态浏览次数: 次    |    发布人:    ]

为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的作用,使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统一,根据学校职责分工,特将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根据学校职责划分,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协调规划、建设和监管并负有监管责任,各离退休办公室具体管理、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吉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学习、交流、娱乐的重要场所,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和参与活动。不准将活动中心租、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三、严禁在活动中心内组织赌博、传销、经商等违纪违法活动。

四、严禁在活动中心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贴乱画、说粗话、大声喧哗等。

五、严禁在活动中心内违章、违规用电,更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活动室。

六、活动中心内要保持干净整洁、空气清新,活动设施、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个人器具、物品。

七、活动中心内一切设备设施只供就地使用,参加活动人员不准随意挪动或带出,人为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八、到活动中心参加活动时要小心慢行,确保安全,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并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九、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传染性疾病者不得到活动中心参加活动。

十、各具体使用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细心服务、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离开活动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确保活动中心使用安全。

十一、活动中心按规定时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活动中心不开放;请遵照规定时间到活动中心参加活动。

十二、因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有违反单位或个人自负。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废止。

 

吉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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