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处-2019

吉林大学离退休系统处级干部从政自律六项纪律

发布时间:2019-12-18    [    动态浏览次数: 次    |    发布人:    ]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搞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提高对各种政治思潮的鉴别能力,保持高度的思想政治警觉性、敏感性;坚决维护党内团结,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在开展离退休工作过程中,凡是开展涉及全局工作的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专断或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以向上级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开展工作。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处级干部必须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强化在经济问题上的自律意识。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杜绝“小金库”。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处级干部无论在人事制度执行上,还是在物资、设备采购;开展重大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处级干部要自觉遵守保密条例,做好保密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暂时保密的,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会议讨论情况、泄露应予保密的信息;在外事活动中,要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学校和部门的利益。

六、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做到并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申报;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对所主管的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纪律检查,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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